
李俊刚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离婚协议中房产约定前后矛盾 法院判令重新分割
2011-11-16 15:47:11 来源:
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女儿所有,因前夫拒绝将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魏女士将前夫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期期间取得的共同房产一套。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此案。
魏女士诉称,她与王先生原系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双方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双方婚生之女所有,但现在王先生却明确拒绝将房屋过户至女儿名下,故其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涉诉房屋。
王先生辩称,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已经进行了分割。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先约定归女儿所有,其后又约定归其所有,故后者约定应当视为对前者约定的变更,涉诉房屋应归其所有,故其不同意魏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诉房屋系魏女士与王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双方对涉诉房屋的分割做出了前后矛盾的约定,无法从中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相关约定应属无效,故涉诉房屋应当重新予以分割。鉴于房屋现由王先生居住使用。最后,法院判令涉诉房屋归王先生所有,同时王先生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魏女士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 大家都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施行以来,备受全社会的关注。不可否认,这部法律为公民人身、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