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刚律师网

lijunganglawyer.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输血染病医院赔偿 后续治疗仍须赔偿

2011-07-29 15:58:26 来源:


输血染病医院赔偿 后续治疗仍须赔偿

患者因输血而被染上丙肝,诉讼获胜,但判决执行后另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院却不愿进行赔偿,无奈之下,患者再次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医院对患者上次判决之后发生的相关治疗费用20000余元进行赔偿。

    2006年12月26日,原告李某诉被告洛阳某医院的医疗伤害案,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被告不服判决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审判决结果,被告对原告进行了赔偿。

    后原告一直对其患有的丙型肝炎进行治疗,故产生了在二审判决书起诉时尚未发生的治疗费。为此原告多次向被告洛阳某医院协商要求支付之后相关的治疗费用20000余元,被告均未给予答复。后原告协商无果起诉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在被告洛阳某医院治疗期间曾多次输血及患有“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作为医疗机构,被告不能证明其在采血、供血、输血过程中符合相关医疗的规定,应推定其存在医疗过错,被告对此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应对原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原告在二审之后治疗丙型肝炎的行为与被告早期的医疗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当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大家都在看

浅析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施行以来,备受全社会的关注。不可否认,这部法律为公民人身、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